资质改革频繁,之前的资质改革中,已经把防水资质和防腐保温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而近些年的资质改革后,三级资质取消办理窗口,目前该资质只分为一级和二级,那么办理该资质证书应该如何申请呢,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建企猫小编接下来为大家详细解读。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资质申办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办理成功之后,资质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
2.每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
3.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4.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5.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交回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将资质证书交原资质许可机关收回并销毁。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7.资质证书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