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总承包资质的颁发部门是建设主管部门,也就是区县市建设局、省建设厅和国务院建设部这三个,电力资质的等级越高,申请颁发部门就越高级。
电力总承包资质的申请部门有三个,分别是区县市建设局、省建设厅和国家建设部,虽然审批部门的权限已经下放了,但是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只有省建设厅和国家建设部这两个,且申报办理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省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省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上述的申报办理流程是不是很简单呢?但是企业们在申报办理的时候,一定注意递交的材料,因为部门人员审核的就是各项材料,没有装订好,或者有什么缺少,都将会被打回。各项材料如下:
建筑企业办理电力施工资质证书,需要向当地的建设厅进行资质申报,填写资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企业也可以登录当地的建委官网进行填写,然后将填写的资质申请表打印出来
证明企业可以申请相关级别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章程等。
对于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企业必须需要符合电力工程资质申请条件,企业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