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在承接工程方面与三级市政资质无关。根据建筑资质标准的规定,三级市政资质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和市政综合工程,其中包括了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但不包括城市快速路。
因此,若企业希望承接城市快速路项目,应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具体来说,需要获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对于这一级别的资质,有以下基本要求:
企业的净资产须达到800万元以上。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拥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此外,该类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5人。
现场管理人员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包括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数量要充足。
具备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需要主持完成过符合该资质级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技术装备要求:
公司应配备特定的机械设备,包括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吊车等。
当然,除了上述所说的资质以外,企业还可以使用其他的专业承包资质来承担相关的城市快速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计划参与城市快速路项目,应确保符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相关要求。这将有助于企业合法承接项目并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