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变更了企业名称、地址、法人等信息,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变更。但是,如果只是变更了经营范围,那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需要进行变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建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人等信息,应当在完成变更后的十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因此涉及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以及法人信息的登记事项变更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变更企业经营范围并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变更。
建筑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3、已完成建筑资质变更的建筑资质证书副本;
4、已完成变更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公司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及其修正案;
6、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7、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建筑企业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提交至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审批,审核完成领取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因而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仍然以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并不是以变更后的发证时间为有效期为准。例如:企业2018年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2021年,2019年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书有效期并不会发生变更,有效期仍然是到2021年。
建企猫小编提醒,若建筑企业因合并、分立使得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无论是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还是法定代表人,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不可直接进行变更,必须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证书与企业登记信息是否一致是选择合作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