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质申报中列出的人员,却没有全部缴纳社保,这将导致申请被主管部门质疑。提交给主管部门的社保材料中出现缺失或信息不一致,如人员社保清单、社保缴费凭证等,这也会导致资质申请被认定为无效。
建筑资质申请时导致人员社保认定无效,往往是因为人员社保出现重复缴纳的情况。简单来说,建筑资质人员原本已经有企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后因被建筑资质申请企业聘请其为企业资质申请人员,由资质申请企业为其再次进行社保缴纳,进而产生该资质人员具有两个社保且由两家企业为其缴纳,这时候该资质申请人员的社保将不被认可,人员重复社保是国家所不允许的行为。
如何避免建筑资质申请人员社保无效的情况呢?
1、建筑资质办理企业为企业所在地资质人员进行社保购买的,需确保该人员社保账户为所在地社保,且符合资质办理需求;
2、建筑资质办理企业为非企业所在地资质人员进行社保购买的,企业需要出示人员所在地社保证明材料;
3、若企业使用外地分公司人员进行建筑资质申请人员的,需提供分公司为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且需要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4、办理建筑资质提供的人员社保必须是以建筑资质申请企业名义缴纳的,非申请企业缴纳及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都将不予认可。
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资质申请时只要注意以上情况,就能有效的避免资质人员社保认定无效的发生。
办理建筑资质人员社保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建筑企业名称;
2、建筑企业资质申请社保缴纳人员姓名;
3、资质人员社保缴纳的社会保障号或人员身份证号码;
4、人员所缴纳的社保险种、社保缴费时间期限等;
5、建筑企业为资质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需包含有缴费发票或缴费转账凭证等。
建筑资质申请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应当由缴费企业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也将视为社保无效。建筑资质办理环环相扣,任何一环节出现差错都将导致建筑资质申请失败,所以交由专业资质代办进行办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