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存疑;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与劳动合同矛盾;技术负责人非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规划非技术负责人审批。
专业注册监理师及相关工程注册师数量不达标;注册师重复注册。
公司业绩无资质认定;超资质承揽;业绩数量不达标;业绩存疑,无法判定工程等级。
监理合同与监理规划、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中的工程名称不一致。
监理规划编制日期晚于项目开工日期;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全部单体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规划编制时间早于监理合同签订时间。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
升级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监理资质升级需要材料如下: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有些专业申报需增加份数按158号令规定);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甲级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