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前三个月,向相关的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主管部门受理。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批准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延期?
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如下:
1、登录当地安监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栏目。
2、在“我要申请”中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并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将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4、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安监局,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5、安监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条件,将在规定时间内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