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企业总承包资质转让手续的办理,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施工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根据该法规,企业应当依法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转让,申请手续包括:
一、申请资质转让手续
1、企业需提交申请书,内容应包括:(1)转让资质的类别、等级及范围;(2)转让的原因;(3)转让的双方的基本情况;(4)转让的费用及支付方式;(5)其他有关情况。
2、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表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3、需提交转让双方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4、转让双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保证书。
5、转让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安全保证书。
6、转让双方的技术资料及技术保证书。
7、企业需提交转让双方的施工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资质审查
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资质转让申请进行审查,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决定书应当载明审批意见及理由,并规定转让后的资质等级及范围。
三、资质转让手续
1、企业应当按照审批决定,将原有资质转让给接受转让企业。
2、企业应当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转让后的资质等级及范围的复印件,并提交转让费用的收据。
3、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提交的资料,登记转让的资质等级及范围,发放转让后的资质文件。
电力施工企业总承包资质转让手续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并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审查、审批,以保证资质转让的合法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电力施工企业在办理资质转让手续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施工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以保证资质转让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