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业绩是众多标准中最为严苛的一项,本来资质办理人员数量繁多且复杂,涉及的审核内容也不少,包括人员社保缴纳、工程业绩、个人履历、人员证书等审核内容,通过审核这些可以判断对个人业绩信息的真实性。自去年11月份,住建部提出的具有法人资质可直接申请施工总包、专包二级资质,对于资质办理对技术负责人业绩方面也指出了一些要求。
最新的技术负责的人要求:
1.根据资质标准,明确说了要一级就要用一级;没有明确说的情况,可以用一级也可以用二级。
2.按照政策,现在新申请二级需要技术负责人业绩,三升二不需要技术负责人业绩,但需要企业业绩。
总之,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新办/增项这些难,难就难在都与技术负责人业绩有关!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前,需将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及个人业绩等信息录入监管服务系统,供提取使用。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全部按照属地核查原则审核入库,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属地个人业绩真实性,将个人业绩审核表上传至监管服务系统;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发函核实省外个人业绩真实性,将省外回函上传至监管服务系统;涉及专业厅局相关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由专业厅局负责审核并将个人业绩审核表上传至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已入库未经审核的个人业绩提取使用时,需按照现有规则予以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