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过程中,建企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持续稳定发展,会选择资质升级,升级后的资质可以承包更广泛的工程,对于企业实力和信誉等都有所提升,比较资质才是建筑企业的门面,一看这个门店的装修,就知道该企业实力如何,建筑行业同理,然而资质升级并不容易,业绩相关问题复杂,很容易造成资质升级失败,接下来建企猫小编就多年从业经验为大家解答,供大家参考。
1、我公司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在施工合同中已明确体现,还保存提供图纸么?
凡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的业绩,应保存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涉及其他方面指标的业绩,在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及质量证明材料能明确反映指标的,且反映指标的相同内容相对一致;不能明确反映指标的,需保存能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申报的工程业绩需要保存图纸的,对图纸有哪些要求?
工程图纸至少应含图签、设计单位出图章,有些图纸按照相关要求还应包含注册人员签章等。
(1)图签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图纸名称、设计人员签字、出图时间、出图版本应是齐全、有效的。
(2)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人员签章的编号应该一致。
(3)注册人员签章应按其专业签盖在相应专业图纸上。如建筑图上加盖的的是注册结构师印章,则该图纸非有效图纸。
(4)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人员签章、印签章的有效期与图纸的出图时间均应符合相应逻辑关系。如出图时间为2010年11月,而注册结构师印章的有效期至2014年7月,则该图纸非有效图纸(注册结构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为2年,设计单位出图章有效期为5年)。
3、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工程合同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非申报企业的可以认可?
不认可。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申报代表工程业绩的,原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可以认可么?
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只对企业重组、分立后承接的代表工程业绩予以认可;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5、我公司申请资质升级,标准要求代表工程业绩2项,我公司可以申报4项么?
资质审批机关对企业多申报的业绩不予考核;按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的排序审查,超出标准数量要求以外的业绩不予考核。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要求“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企业申报了4项工程业绩,则只根据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的排序审查前2项业绩,超出标准数量要求以外的业绩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