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一般需要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不同资质类别和等级,需要四类人员的数量、职称都不同。那么代理公司在帮助企业配备人员,四类人员方面分别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建企猫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办理建筑资质时,四类人员应该注意什么。
建筑资质四类人员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执业人员
注册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等,配备注册执业人员时需要注意,注册执业人员所注册的单位必须和申报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同时应当附上变更材料,并且保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执业人员不可以同时注册在两家单位,就算你既是注册建造师又是造价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也不能分别注册在两个企业。此外注册执业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人员库中的注册人员为准,凡注册人员库中无记录的人员均不能认定为企业注册人员,且申报的数量、专业应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二)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只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的人员和技术经济类人员,也不包括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资质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退休人员,同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必须符合要求。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中的一个人,但必须在职称和工作经历方面满足要求。
(三)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按规定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的人员。
(四)技术工人
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的章程及其为技术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标准中未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出要求的,可提供任何工种的技术工人;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了限定,且要求工种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由相应工种人员组成,且每个工种至少1人;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了限定,但未要求工种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中包括相应工种即可,每一类工种人员数量不作要求。
除去以上的四类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建筑企业人员还有几点要特别注意。
建筑资质人员注意事项
1.人员的专业问题。用于办理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人员的专业必须要符合相关要求。
2.人员持有证书的有效期问题。办理资质时,相关人员持有证书但凡超过期限,就需要提供其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3.人员的年龄问题。申请资质时涉及的各类人员的年龄,不能超过60岁。
4.人员的社保问题。企业需要为人员购买社保,并提供相应的保险证明和企业缴费凭证等资料。
5.注意查看证书的颁发部门。申办资质时涉及人员的证书,应该是由市级以上建筑主管部门或者人社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