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住建部发布文件,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是一定会核查企业业绩,这次核查还包括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技术装备等情况。6月1日到6月20日之之间,企业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如何才能突破监管部门的核查工作呢?小编在这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具体情况。
首先,动态核查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主导进行的。核查前会下通知,公布本批次核查的企业名单,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等相关内容。一般来说,会重点核查一下内容:
一、资质动态核查的重点
1.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最低等级资质标准关于注册建造师和职称人员的要求,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交情况。
4.资质标准有要求的技术装备是否满足要求。
5.在资质审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存疑,需进一步核实的;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资质动态核查中,上级主管部门会业绩、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尤其是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对于频繁变更工作单位的,要进一步核实,属于挂证的,不予认定,并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理。
二、资质动态核查处理结果
如果自己企业被抽查到了也不用过于担心,9月16日-10月15日可以进行整改,于10月15日前将整改企业报送的材料统一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未整改的,由资质审批部门撤回其已取得的建筑业资质。
因此,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各建筑业企业应确保资产、主要人员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