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建筑单位如果要开展施工活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必不可少,且两者登记的企业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一致。而随着时间推移,企业经营状态可能发生变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许可证就需要做变更。那么一般哪些情形下需要企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信息,和建企猫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市建委,并重新按有关规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出现改动了的时候,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当法人被更换的情况也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变更可能是因为公司被收购或者其他的原因。
出于经营的需求,进行资质升级或增项后,安许证上的人员出现变动的。
公司注册地址,因为业务需要出现迁移,也需要将安许证变更到新注册地的安全部门。
由于各地要求不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变更的情况也会有所不同。企业一旦出现变动,就有可能要去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持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省级及以上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按原申请程序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近年住建部门对企业施工安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保证企业安全施工的门槛和标准,所以建企猫小编提醒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维护,如果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就要及时处理,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信息与实际的信息不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