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4.1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标准
14.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500万元以上。
14.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
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6类中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或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 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5)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6)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7)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8)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9)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0)1000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11)300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12)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13)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14)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15)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16)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14.1.4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200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5)20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6)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14.2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
14.2.1企业资信
能力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4.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
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4.2.3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100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