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工程业绩其实指的就是建筑企业的完工证明,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其次企业申请资质一般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及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而申请建筑资质要求工程业绩“近5年"或“近10年",具体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
这个每项资质要求的业绩材料都不一样吧,具体可以查看一下资质标准或者咨询当地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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