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并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化工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仪表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以及与上述专业配套的土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石油化工监理乙级资质人员要求包括以下几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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