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材料:
1、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遗失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除此以外,各项申请需另行提供:
1、变更名称: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变更通知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A证需先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证正反两面)、任命文件、三类人员A;
3、遗失补办:省级报纸遗失登报证明。
4、申请增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个数一般与资质证书副本个数一致:
5、网上申报系统里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遗失、增证申请表两份同其他所需纸质附件材料报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补办办理程序:
一、登报声明:
在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声明中应注明企业名称、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二、网上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页面中,填写遗失补办相关信息并提交上报。系统自动生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三、材料准备:
企业应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其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其他企业应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表》相应栏目中加盖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建筑强县所属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找主管部门补办:
企业持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所遗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已盖章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表》随时到省厅质量安全处办理。
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然后去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填写补办信息,准备好材料提交上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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