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类人员。顾名思义,申请企业必须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其他注册类人员只有在升特级才涉及。
2.工程管理类人员。一般是指由住建部门颁发的经培训合格的具有岗位证书的十大类人员,如: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等等(包括三类人员证书)。
3.工程技术类人员。是指具有职称的人员,一般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序列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一般需要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个人业绩及从事相关专业从业年限限制。
4.技术工人。一般是指经行业部门、地方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培训合格,并具有技术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
5.社保证明。上述四类人员,在办理资质许可时,申请单位要提供所有聘用人员的近三个月任何一个月的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包括:含缴纳基数的缴纳明细,带有人社部门公章的缴费凭证。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从业人员缴纳社保必须是满60周岁以下人员。
资质申请过程中相关人员共用问题。在申请资质时,可以申请多个不同专业的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每一个专业必须对应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人员不累加考核,人员可以不同专业共享。
建筑施工资质升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结合实际,针对变化后的资质类别,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确保持证基本人数。
(一)属于特级资质的,对应考核指标的资质类别,足额配备持证基本人数的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二)属于总承包、专业承包某项资质的,对应考核指标的资质类别,足额配备持证基本人数的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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