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一种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来完成交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如下:
1. 按合同自贴花:
企业通常会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划销,完成税款缴纳手续。
由于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缴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 汇总缴纳:
对于需要频繁贴花的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 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