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建总包资质需要准备申请资质的手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上报件在承诺期内上报省建设厅审批。不予批准的,书面告之理由。上报件由省建设厅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及通告。领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信息卡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新办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宜宾劳务资质代办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