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建筑资质后,需按时参与年审,其中建筑资质动态核查,由建设部门主导的随机抽查。建设部门在动态核查前,会发布本批次的核查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等相关事宜。近期河北对部分建筑企业展开了核查,其中一些建筑企业因不符合资质管理规定而被撤销资质。
石家庄行政审批局发布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2023-140)中的核查结果,我局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拟撤回名单公示,公示期满,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撤回并注销河北诚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2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
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公布疑似“挂证”名单的公告
近期,我厅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中发现刘明明等27人存在将个人不同证书分别提供给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省外其他企业同时使用的现象,疑似“挂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涉及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聘用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向我厅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0618)。企业申诉的,经办人与涉及的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人员在职证明、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人员申诉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逾期未申诉或申诉资料不齐全的,我厅将于2024年2月7日起将相关人员纳入异常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对认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差异化监管。属于个人信息、证书被企业或中介机构盗用的,相关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鉴,充分认识“挂证”的危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如何应对资质核查
一般抽查到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以及违规使用资质从事不合法的项目,建筑工程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如果被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容许别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那么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限制,对其参与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公司的资质进行核实,如果没有达到资质标准的要求,就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整改,在整改之后,仍然没有达到要求的,由资质审批机关收回其公司的资质证书。
在资质动态核查环节中,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建造师为重点核查对象。建设部门核查这些人员,主要是为了整顿人员挂靠现象。审核部门会查实这类人员信息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符合相关资质标准。因此企业要将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提前备好。
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年度考核,一般情况下就是,省网站查不到该企业信息,然后正规招投标手续招标办不予以受理,如果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考核基本上资质证书就没法用了,等到五年之后直接默认撤销了。所以说积极应对检查,配合相关审核工作。如果对资质动态核查不是很了解,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欢迎咨询建企猫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