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通用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初次申请只能从乙级开始,需要满足乙级办理要求,其中对于净资产、技术人才、社保缴纳、负责人业绩等,都需要满足要求。
如何办理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甲级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乙级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办理建筑智能化通用设计资质需要配备主要相关人员,甲级配备20人、乙级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