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2024年度资质核查的补充通知,其中的内容总结如下:
资质核查范围:
核查对象为省内建筑业企业,核查的是省级核发的D2序列资质。
不包括部级核发的全部资质、省级核发的总包一级资质、钢结构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省级核发的临时二级资质以及市级核发的全部资质。
如果企业只有不核查范围内的资质,则不需要上传核查资料;如果企业同时拥有D2序列资质和其他不核查资质,则只需上传D2序列资质的核查材料。
社保缴纳核查:
核查受检企业主要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
以企业提交核查资料的日期为准,近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均有效。
例如,如果企业在9月提交核查材料,需要提交8月或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企业名称变更:
通知提到部分企业名称已变更,要求各市住建部门提醒这些企业,并按照《通知》要求上传核查资料。
强调将持续打击资质核查申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在核查期间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或线索,可以向相关部门反馈。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722238277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