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若想承包工程,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申请资质时,企业需要满足人员、资产、业绩等多方面的要求,才能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然而,一个常被忽视的环节是人员社保的准备。如果企业的人员社保在资质办理过程中被认定为无效,申请就可能被驳回。因此,社保问题在资质办理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下面,建企猫小编将详细讲解资质办理过程中社保问题的注意事项。
为何建筑企业的社保缴纳会被认定为无效?
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多是由于触碰了重复社保的红线。如果建筑企业在办理资质时使用了挂靠人员,而这些人员同时拥有多个社保账户,就会被认定为社保无效。
资质办理中社保无效的五种情况:
未全员缴纳社保:主管部门发现,企业用于资质申报的人员并未全部购买社保。根据规定,企业必须为申请表上列出的所有人员提供材料,证明双方的聘用关系。
材料缺失或信息不符:提交给主管部门的社保材料出现缺失或信息不符,如人员社保清单、社保缴费凭证等未按要求准备齐全。
未缴够要求期限:在资质申请过程中,如果要求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但企业只为人员缴纳了一个月。
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缴纳不是以企业名义,而是以法人或股东个人名义进行,这通常是不被接受的。
社保重复:企业在办理资质时使用了挂靠人员,而这些人员拥有多个社保账户。由于挂靠行为本身违法,再加上社保重复,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建筑资质人员社保的缴纳方式:
企业在注册地为员工购买社保,符合资质办理的要求。
在企业注册地以外为人员购买社保,企业需出示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以证明人员社保材料的有效性。
企业分公司在注册地以外为员工购买的社保,也可以用于建筑企业的资质办理,只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
社保证明材料应包括:缴纳社保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社保缴费期限等;同时应附上企业的缴费凭证。
社保缴纳必须以办理企业的名义进行,个人名义缴纳的款项无效。对于办理资质的建筑企业,所准备的社保材料中,社保的缴纳主体应为办理企业。
以上是关于建筑资质办理中社保缴纳的相关介绍。建筑资质申办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而社保问题更是需要建筑企业特别重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