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下来监理资质,但是想办理其他专业类别的监理资质,这是符合规定的吗,这可以说很多朋友都问过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依据监理资质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拥有不同类别的监理资质,但是是增项资质,每个企业可以办理一个主项资质,申请5个增项资质,但是等级不能超过主项资质,接下来建企猫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监理资质办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监理企业资质取消原主增项的设定,即企业同时具有的不同级别的专业资质不再载明在一本证书上,取而代之的是,不同级别的专业资质载明在对应级别的证书上。例如企业现有专业资质情况为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甲级、电力工程乙级、铁路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那么企业将同时持有甲级(载明房建、机电)、乙级(载明电力、铁路)、丙级(载明市政)三本专业资质证书。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涉及注册人员的指标要求有“人”与“人次”的概念,如何理解?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涉及注册人员的指标要求有:“人”的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注册人员数量。“人次”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注册人员所持注册证书的数量,如某人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那么在计算人次的时候,可以计为2人次。
2、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可以。
3、企业申请由专业乙级晋升专业甲级,是否只需满足申请的专业甲级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需满足已有监理资质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标准后,方可申请。如:企业现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公路工程乙级资质。若企业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达标,但公路工程乙级资质不达标,也不批准其由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晋升为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