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官网平台上发布了住建领域的惩罚机制,对于很多不知道的企业,还是要了解清楚的,今天建企猫小编就带您详细解读一下。
国家建设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教育、引导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免罚清单主要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28项轻微违法事项,在满足适用条件前提下,可以“轻微不罚”或“首违免罚”。
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的为轻微不罚,可以不予处罚;受罪免罚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的,不予行政处罚。具体参考面发清单具体条例,要同时满足《免罚清单》适用条件的全部要件,了解 住建领域28项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具体内容。
住房建设部要求在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结合事实、性质、情节、证据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这里首违免罚指的是同一个执法机关在1年内的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在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之前主动改正或者是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主动改正或者责令限期内改正,都属于受罪免罚,只要当事人通过整改符合法定要求。
后期会慢慢越来越完善,会建立健全的首次违法等级系统,登记后,以便后期执法人员查询是不是第一次,是不是符合轻微不罚或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的,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增强守法意识,改正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