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资质分为核定级、暂定级,暂定级不分等级,核定级分为二级和一级,目前暂定级资质的有效期是1年,而核定级的有效期是3年,而且到期前3个月办理延期即可,但是暂定级只能办理两次延期,而且每次延期只能延续一年。
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申报表、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副本原件、企业开发项目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进行申请。
初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企业需到各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主管部门审批:初审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完成:审批通过后,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办理结束。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如果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后,可以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
如果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以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的,需要从最低等级资质开始申请。
如果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续申请,其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