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4-23日发文通知
拥有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水利、公路行业及专业资质除外)的企业:
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A2(临)、B2(临)(指编号为A2、B2开头的临时资质证书,以下同)。换领后,原丙级、丁级资质自动注销。
水利、公路行业及专业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证书
企业应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办理,具体事宜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为准。换领成功后,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注销事项,申请注销相应的丙级、丁级资质。
需要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换领升级,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以下是换证申请书:
资质换领申请书
(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
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监理企业XXX资质换领XXX资质,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资质换领申请书
2.企业申请信息
3.原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丙级、丁级资质证书或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申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XXXXX
年 月 日
企业申请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本金 | 经济性质 | |||
企业详细地址 | ||||
资质证书编号 | 换领前资质类别及等级 | 换领后资质类别及等级 | ||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