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属于劳务报酬(综合所得里面)还是属于个人经营所得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定义,个人经营所得所属类型中有一条说明为: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小编的理解为个人从事临时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可以划入个人经营所得税。
我们在来看一下劳务报酬的定义: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其实这个东西也是挺模糊的,比如我个人从事了技术服务,既可以属于“个人经营所得”中的经营活动,也可以认定为下面的劳务报酬取得的劳务所得。那么怎么界定呢?
其实最直白的认定模式就是交给税务局来认定,我们所开具的发票都会有完税凭证。而完税凭证上面都是会有显示的,我们企业是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的预交税金。(因为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是需要汇算清缴的,开票时候缴纳的税金只是预交)。
如果属于经营所得,不是应该需要做账么,不然利润怎么计算?
如果属于经营所得税,又是个人开具的,是很难计算经营所得的利润的。税务局对于这类难以计算利润,由个人开具的发票一般是按照核定征收处理(及直接按照营业额的多少,固定的征收个人的所得税一般为0.5%-2%)税务局对于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其实都是这样界定的。。大家知道外面的很多门店,餐饮店都是个体工商户,他们平时都是不缴纳税金的,也是这个原因。
本司接洽的税收洼地,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每个自由职业者都给予个体工商户的权利,让每个个人都可以享受到作为企业的扶持政策。个人在税务代开可以划入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需要缴纳的税金如下:
一,增值税1%
二,附加税0.06%
三,个人经营所得税固定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