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特殊性质企业仅仅通过工商登记获取营业执照还不能够经营,还需要经过所在地的建设行政部门及省建设行政部门审批获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当是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核发资质证书,才具有完整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在过去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3级,四级和暂定级,现在房地产开发资质只分一级和二级了,取消了3级,四级和暂定级,那么办理二级资质需要什么资料呢?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7.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提交申请后,经主管部门审批,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一级资质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建筑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一级资质没有办法直接办理的,取得二级资质之后,具有对应的业绩后,就可以去升级一级资质。
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签订的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内容的合同,应当认定其主体资格不合格而无法律效力,虽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认定其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