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较大的建筑工程或是一些结构较为复杂的建筑工程,一般都会使用总承包和分包相结合的方式,承包方在遵守一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将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各自发挥其优势,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但是仍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首先,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具有相对应的资质条件,不能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条件的单位。
其次,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是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分包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工程项目若要进行分包,必须要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分包。
为了防止单位在取得工程项目后将工程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不能将主体结构的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国家也规定了分包量不能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
项目总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所以总承包单位应履行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即使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单位也要对其分包的项目负责。所以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有详细的了解,并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为了保障建设单位的利益,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连带责任,在项目出现问题时,建设单位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最后,分包的项目,接受分包的单位不能将其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项目只能分包一次,避免责任不清。
以上就是建筑劳务分包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